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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环保】 2018 第二十八期 深圳出台2018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续驶达500公里 宇通氢燃料客车投入运营;日本开发耐久性提高5倍的燃料电池电解质薄膜

【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环保】 2018 第二十八期 深圳出台2018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续驶达500公里 宇通氢燃料客车投入运营;日本开发耐久性提高5倍的燃料电池电解质薄膜;低成本高效催化剂将推动燃料电池产业快速发展


2018-09-07 张江发展战略研究院

采编 | P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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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人科学发展研究院)




宏观视野

深圳出台2018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达到行驶里程要求且两年(含)内车辆牌照未转出深圳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与地方财政补贴。该文件发布后,深圳成为2018年以来继武汉、北京、苏州、上海、西安、海南、河南、广东、重庆之后,又一个明确燃料电池汽车地补政策的省市。


文件中还对回收动力电池补贴作出规定,在深圳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


文件原文如下:




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和《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深发改〔2016〕11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制定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如下:


一、车辆购置补贴


对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购车方进行结算。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补贴审核试点区有关部门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一)对车辆的要求


1.纳入推荐车型目录


享受财政补贴的车辆应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达到行驶里程要求


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要求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


3.限定在深圳使用


获得我市地方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两年(含)内车辆牌照不得转出深圳市(以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二)对车辆生产企业的要求


1.达到基本条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企业和产品基本条件的要求:一是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二是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三是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四是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建立监控平台


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三)补贴标准


根据财建〔2018〕18号文有关要求,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补贴。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 具体如下:


(1)纯电动乘用车


150≤R<200(R为标准工况纯电动续驶里程,单位:公里,下同)0.75万元/辆,200≤R<2501.2万元/辆,250≤R<3001.7万元/辆,300≤R<4002.25万元/辆,R≥4002.5万元/辆。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R≥501.1万元/辆。


(3)纯电动客车


按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贴。


(4)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


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单车补贴上限为5万元。


(5)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


按新能源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享受对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应当由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按注册所在地向市发展改革委或试点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提出申请。车辆销售上牌后可按照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待国家清算后全部拨付。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汇总表及明细表(附件1、2);


4.深圳市车辆管理机关印发的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5.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的审计报告;


6.企业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五)补贴审批


1.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等部门,采用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展对有关信息的审核工作。各区(新区)应当认真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有关文件要求,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明确本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继续在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开展由区相关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审核试点,试点区审批程序为: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审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审核信息系统提交给市发展改革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对各区上报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向市财政委出具意见。市财政委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向各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由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下达补贴计划。


3.对于非试点区(新区),审批程序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补贴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委。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对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在其竣工验收后,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投资方给予建设补贴。


(一)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充电设施(站、桩、装置)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运营技术规范,待《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执行该办法。新建建筑按规划设计要求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享受本政策补贴。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


(三)补贴申请


按建设完工验收时间享受对应年度的财政补贴政策。由充电设施投资企业在达到补贴申请条件后6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现场核查报告;


3.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


4.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补贴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对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补贴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委。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对按要求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


(一)对动力蓄电池回收的要求


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一是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后及时将电池生产、车辆生产、车辆销售、车电匹配等信息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二是指定不少于5家维保网点负责维修、更换和回收动力蓄电池,并定期向社会公示网点信息。三是维保网点按“换一收一”方式,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并在动力蓄电池移交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整车识别码和动力蓄电池编码重新匹配信息、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去向信息。


(二)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做好市新能源汽车运营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的协调衔接工作,并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做好综合利用企业备案工作。市经贸信息委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并督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具有动力蓄电池报废凭证的新能源汽车方予以报废。市人居环境委、公安交警局、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依职责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


(三)补贴标准


对于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


(四)补贴申请


由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后6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动力蓄电池回收资金计提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3)企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对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业界风云

续驶达500公里 宇通氢燃料客车投入运营

来源:盖世汽车|


不冒烟、只排水的氢燃料电池车不再只出现在宣传片中,现实生活中,宇通的氢燃料公交车已经率先上路,与大家近距离接触。


8月中旬,首批宇通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正式投入郑州市727路公交线路运行,也开启了宇通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全面进入商业示范运行的新篇章。8月28日,记者来到727路始发站,搭乘宇通氢燃料公交车进行了实地体验。




先进技术备受赞誉


“宇通氢燃料电池车已经跑了半个多月了,性能非常稳定,比燃油车更平顺、噪声更小。”727路的一位司机师傅对记者表示,727路运营线路单程接近20公里,往返需要两个小时,路线涉及郊区与市区。“从早晨到晚上,每天一辆车得跑200公里。”


面对复杂的行驶路况,长时间、长距离的运营里程,宇通氢燃料客车表现出了宇通制造一贯的高水准。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份,宇通氢燃料电池客车可靠性验证里程累计突破9万公里,有效验证了燃料电池系统、氢系统、DC/DC电压转换器以及整车集成控制的可靠性。


不仅如此,宇通氢燃料客车配置还全面升级,搭载了众多高科技:增加360环视系统、空气悬架系统、无障碍通道等,让车辆更智能、更安全、驾乘更舒适。为缓解驾驶员的疲劳,该车还增加了座椅按摩加热的功能。上述727路司机师傅表示:“宇通的氢燃料电池车不仅开起来平顺、爬坡动力足,座椅也舒服多了。”


“噪声小多了,更舒适了”、“零排放对改善我们城市的空气也有帮助。”坐上了727路宇通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乘客也对该车赞不绝口。


宇通氢燃料电池车有如此优异的表现,得益于宇通一贯的高标准、严要求。从设计之初,宇通就力求完美,在研发、生产、验证等过程精益求精。据宇通公交新能源产品部燃料电池开发工程师王海涛介绍,宇通已经在燃料客车领域深耕多年,于2009年开发了第一代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在2014年通过了国内首家燃料电池商用车资质认证,并于2015年取得了国内首个燃料电池客车公告。


宇通不仅陆续完成氢燃料电池客车的研发、生产、试制、试验,还取得了车载氢系统安装资质,加氢站也经过了行政许可审批。


加氢10分钟 续驶500公里


“该车可根据整车功率需求确定当前最佳的工作模式。起步及低速工况时,纯电动模式行驶;匀速工况时,燃料电池提供整车需求功率。”王海涛表示,宇通氢燃料电池客车采用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的电电混合动力系统,燃料电池提供整车平均功率,动力电池提供整车峰值功率。


宇通氢燃料电池客车不仅性能优异,而且具备了加氢快,续航里程长的特点,成为商业化推广的重要基础。


王海涛介绍,宇通燃料电池客车只需10分钟便可加满,续驶里程可达500公里,充分满足城市公交的高强度运营。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宇通氢燃料客车在运营成本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潜力。王海涛表示,如果气价低于40元每公斤,那么使用成本就可以与传统燃油客车相差无几,如果降到20元每公斤,就与电动客车成本接近。未来随着用氢量的增大,成本会大幅降低。


对于业内非常关注的氢燃料电池车的安全性问题,宇通也从研发、生产、测试、维保四个环节着手,提高氢系统及整车的安全性。


当前,我国关于燃料电池的政策利好不断,氢燃料电池车的节能环保等优势也让其发展脚步加快,面对进一步打开的市场,许多整车企业都积极布局。作为客车行业的领头羊,宇通在氢燃料电池客车方面也不断进行拓展,推动行业进步。


据了解,宇通首批25台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已于近日顺利抵达张家口并完成交付,以全新的姿态助力2022年冬奥会。





技术洞察

日本开发耐久性提高5倍的燃料电池电解质薄膜

来源:OFweek中国高科技行业门户|



2018年9月4日,日本内阁府、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和旭硝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他们开发出机械耐久性(干湿循环耐久性)是传统产品5倍的电解质薄膜。


研发出的新品厚度为5μm,是常规产品膜厚度的五分之一,预计燃料电池堆的尺寸将减少30%,同时可以提高燃料电池电力输出。




这项研究结果是日本内阁办公室创新研发推广计划(ImPACT)“燃料电池电解质膜减薄项目”的一部分,结合了AGC拥有的氟碳聚合物技术以及大学擅长的膜结构分析和模拟技术。


在日本目前燃料电池的发展阶段,简化系统和提高输出功率是当前的主要问题。两者都可以通过减薄电解质膜来实现,但与此同时膜的耐久性将显著下降。


因此,研究小组开始对电解质膜的“劣化行为”进行基础研究,澄清了劣化的机理,掌握了控制降解的宏观薄膜特性,并在微观层面上了解薄膜特性。最终发现了可以表示干循环寿命耐久性的“干循环指数”,并且可以基于电解质膜的物理性质预测耐久性。






基于此项研究成果,设计了新概念的电解质聚合物,成功开发了具有最佳物理性质的电解质薄膜,改善了湿/干循环耐久性能。


未来,还计划在几年内进行流程开发和系统验证,以便将研发产品付诸实践。


低成本高效催化剂将推动燃料电池产业快速发展

来源:材料科技在线|


固定在多孔碳上的单原子催化剂示意图。 图片来源:华盛顿州立大学


近日,来自华盛顿州立大学的研究人员成功开发出了一种新的生产工艺,用以制造燃料电池用低成本单原子催化剂,这一生产工艺的进步将使得像燃料电池一样的新型清洁能源技术在经济上更具可行性。


他们的研究成果已经发表在Advanced Energy Materials期刊上。


氢燃料电池对清洁能源经济至关重要,因为这种燃料电池的发电效率是内燃机的两倍多,并且它排放的废物是无污染的水。


然而,目前用于燃料电池中化学反应的催化剂大多是铂金属,这种贵重金属的高价格严重阻碍了燃料电池的商业化应用。


研究人员希望能够使用常见的金属而不是罕见的铂金进行催化反应。 但是,普通的金属所引导的催化反应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停止工作。


“寻找具有高活性和稳定性的低成本催化剂,对于燃料电池的商业化至关重要。”华盛顿州立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MME)博士后研究员,同时也是本文的共同第一作者石秋容(音)说道。


最近,研究人员开发出了一种单原子催化剂,它能在实验室环境中得到与使用贵金属一样的催化效果。 研究人员能够通过使用这种纳米级单原子催化剂来提高非贵金属的稳定性和催化活性。


在这项新研究工作中,华盛顿州立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林悦禾(音)领导的研究小组,通过在一个简单的高温过程中使用铁或钴盐和小分子氨基葡萄糖作为前体来制造单原子催化剂。该方法可以显著降低催化剂的成本,并且可以容易地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生产需要。


他们开发的铁 - 碳催化剂比商业铂催化剂更稳定。 同时在催化使用以后,它们还能保持良好的活性,并且没有被污染,通常情况下普通催化金属无法做到这一点。


负责撰写论文高温工艺过程的共同作者朱承洲(音)说:“这种简单的生产过程具有很多优点,一方面使得大规模生产变得可行,另一方面它使我们能够增加催化剂上活性位点的数量并提高其活性。”


本项研究是由林悦禾(音)的研究团队与华盛顿州立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Scott Beckman合作完成,同时阿贡国家实验室的先进光子源中心和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的材料表征研究人员为这个研究项目提供了协助。


“国家实验室的先进材料表征设施为我们揭示了催化剂的单原子位点和活性部分,从而使得催化剂的设计变得更好,” 林悦禾(音)如此说道。


文章来自phys网站,原文题目为Catalyst advance could lead to economical fuel cells,由材料科技在线汇总整理。




关于张江发展战略研究院

上海张江发展战略研究院是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智库和智囊。主要承担了5项工作:

1
为张江示范区建设、决策提供前瞻性政策研究与咨询;

2
为张江培养和建设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

3
承担组织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与重大重点项目攻关;

4
为张江企业提供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国际合作;

5
为企业及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与科技金融,以及智力支撑。